放頂煤液壓支架ZF4200/16/33-鄭州煤機綜機設備有限公司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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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證人: | 鄭州煤機綜機設備有限公司 | ||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: | 914101821701259734 | ||
注冊地址: | 滎陽市中原西路與滎澤大道交叉口西南側 | ||
生產單位: | 鄭州煤機綜機設備有限公司 | ||
生產地址: | 滎陽市中原西路與滎澤大道交叉口西南側 | ||
產品名稱: | 放頂煤液壓支架 | ||
規(guī)格型號: | ZF4200/16/33 | ||
安全標志編號: | MEE180205 | ||
有效期: | 2018-04-16~2023-04-16 | ||
標準和要求: | GB25974.1-2010,MT/T815-1999,Q/ZMZJ-F001-2018 | ||
適用范圍: | 嚴格按煤礦安全有關規(guī)定使用。 | ||
主要受控元部件 及關聯(lián)設備: |
配套用回液斷路閥、單向鎖、液壓支架千斤頂、換向閥、安全閥、雙向鎖、球形截止閥、液壓支架用自動噴霧控制閥、交替單向閥、液控單向閥、平面截止閥、液壓支架雙伸縮立柱、液壓支架軟管應有安全標志。 | ||
備 注: | 本證書為變更證書。 | ||
安標狀態(tài): | 有效 | ||
上述產品經履行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合格評定程序,符合發(fā)放要求,特發(fā)此證。本證書的有效性依據持證人是否持續(xù)滿足安全標志審核發(fā)放要求獲得保持。 |